□邵俊國
  7月21日,一篇名為“電梯驚現‘撒尿女’”的網帖出現在瀘州某論壇。帖中出現了兩張小區電梯視頻監控的截圖,截圖中是一名女子正蹲在電梯里撒尿,並清晰地顯示出了這名女子的臉部。該網帖一經發佈,就引起了網友們的強烈反響。(7月24日《華西都市報》)
  的確,隨地便溺極不文明,尤其是在電梯里小便,更是無視公共利益、突破道德底線的行為,理應受到譴責。然而,利用網絡對此不雅行為進行曝光,無疑是一種“以暴制暴”的做法,不僅難以起到真正的教育效果,而且涉嫌侵犯了當事人的肖像權和隱私權,是不可取的。
  在網上曝光電梯“撒尿女”,與小偷被掛牌示眾、公開賣淫女照片等事件如出一轍,其實是另一種“示眾”。實際上,即便該女子行為失德,但她的合法權利仍然受到法律保護,不容侵犯。當下,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在押解途中或公開亮相時,都要為其戴上深色頭套,體現出對犯罪嫌疑人隱私權和個人形象的尊重,從深層意義上講也符合現代社會的法治精神。顯然,小區保安的做法與這種法治理念及精神背道而馳。
  應該看到,以網絡曝光的方式“示眾”,雖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外,但更多的是對當事人的一種羞辱。用一種不文明對待另一種不文明,所能起到的正面效果微乎其微,甚至還會適得其反。可想而知,曝光電梯“撒尿女”,對當事人形象和自尊心是一種莫大傷害;很多人之所以關註該事件,則是懷著獵奇心理看熱鬧,滿足內心的低俗需求,對自身文明素質的提高並無太大幫助。
  必須承認,電梯“撒尿女”行為雖然失德,但並不是做了十惡不赦之事。因此,對其應當採用批評教育手段,使之改掉不良習慣,樹立公德意識,而不是“一棍子打死”,或是動輒貼上惡人的標簽,堵上她改過自新的道路。在當下的法治社會,人們所為之事必須在法律框架內運行,而不能以不文明對待不文明,以侵犯公民合法權益作為代價。唯此,才能將負面現象化為推動社會進步的動力。
  邵俊國  (原標題:曝光電梯“撒尿女”是另一種示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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